(来源:微信公众号“请辩”;文/蔡垒磊)
首先我们要确认一件事,那就是孩子在需要靠父母才能活命的时候,有没有完整的、和父母一样的家庭权利?
我想一定是没有的,如果如某些导师所言,任何事都要孩子同意父母才能做,那就是孩子有一票否决权了?那么以孩子的智识,该不该给这样的权利?如果他反对父母因为出差而不陪他,父母是不是就不出差了?那如果他还反对父母工作呢?
显然,孩子没有权利阻止父母做任何只关于父母自身的事情。
那么问题来了,生二胎是不是也只跟父母有关?
我还真想不出任何跟老大有关的点。
很多人说的那些跟老大有关的点,其实跟老大都没什么关系:
1.如果一胎和二胎年纪相差很大,父母老了老大是不是有义务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里面似乎并没有规定这一条吧?你愿意照顾是你的事儿,你不愿意照顾也是你的事儿。你若一定要举“父母生完他就死了,我恰好又有负担能力”的特例,我也可以举“老大才一两岁我该怎么征求他的同意”这样的特例,似乎后者的情况还更多些吧?特例就没意思了。
2.给老大造成“自己不够好”的心理伤害?
那我就问你了,你做一件完全跟自个儿有关的事儿,能不能控制别人怎么想?你肯定会说,我做我的,别人怎么想我怎么控制得了,如果我做每一件事都有人突然玻璃心,我是不是不用做事了?对啊,那老大要怎么想你怎么能控制得了。你爱他,就尽可能说清楚理由,就这么简单。同一个例子,他要觉得你上班就是“不爱他了”,有心理伤害了,你怎么办?我就不信那些导师立马就不去上班了,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
3.分走属于老大的爱和财产?
有些孩子比较早熟,在玩伴和父母的爱与财产之间,选择后者也是不少见的。但你甭管一共有几颗糖,我就问问,糖是谁的?恐怕再无理取闹的人也会承认,糖是父母的。那么父母有没有权利选择把糖给任意的人?当然有,父母把糖扔了也是父母的事,父母愿意给谁多少爱就给谁多少爱。
再说说财产,这父母还没死呢,很多人就常常惦记上财产了——家里有几套房,以后有多少是我的——拜托,那都是你父母的,你在赚房子的时候可曾出过一分力?怎么就是你的了?分配权还没落到你手里呢。
4.以后可能一碗水端不平?
父母无论端平还是不端平,是不是留东西给你,决定权都在父母,但你养老是为了偿还父母把你养大,而不是他们是否对你不公平——你自己喝西北风、做乞丐长大的?给父母是否超出“规格”的养老待遇和给父母多少爱,那是你的事儿,但权利义务要分清楚。所以端不端平那是考验父母智慧的事儿,父母可以选择不端平,以后能自己承担结果就可以了,最多是不够有远见,至于错,错在哪里?
每个人在不得不依靠他人的时候,都要让渡出一部分自由意志,如果你依靠的人把自由意志全给还了你,当然很好,但这不代表对等交易的那些人就不对。
家庭成员之间也有属于个人的事情。例如孩子结婚了,父母是否也可以用同样的理由干涉孩子嫁谁和娶谁?——由于你找的这个媳妇儿不对我胃口,为了避免以后我跟她起冲突,所以只要我不同意,你就必须换一个?这时候很多人就会跳出来说“是我娶媳妇儿又不是你娶媳妇儿”,是啊,你也懂这个啊,恭喜恭喜,那我生孩子也不是你生孩子啊。
我无法选择跟哪个媳妇儿相处,只能调整自己,你不也一样吗?难道你就可以选择了吗?你也只能调整自己。
不可否认,我们的社会文明了很多,我们会更多考虑孩子的权益,我也经常呼吁父母多考虑孩子的权益,因为我这一代的孩子其实从小大都没有太多权益可言,父母也乐于直接帮我们做主,我有同学,被父亲包办了从出生到出国到结婚到什么时候生孩子。所以既然思想已然进步,那就该朝着文明去做。
但我们是不是有点矫枉过正了?只考虑孩子的权益,父母的“正当”权益呢?连父母完全私人的决定也得跟孩子商量,孩子这哪还是孩子,分明是唯一的常任理事国啊。
很多人讨厌假民主,我也讨厌,明明决定了的事情,非要装装样子跟孩子商量——孩子同意,孩子自己也就背了决策责任;孩子不同意,千方百计说服,说服不了,拿其他利益威胁或直接就不顾。我们应该讨厌的就是“假民主”这个行为不是么?而不是直接把人与人原本的权利义务关系都给混淆了。
至于网络上说的什么“生二胎只因为你是女孩”,扎心扎心扎毛心,你的心是豆腐做的?挑什么事儿啊。生女孩不可以生二胎,否则你就有“一定要生儿子”的嫌疑,生儿子你就可以生二胎,因为你的性别价值观是正常的——so?为什么要向别人证明自己的性别价值观?我自己知道不就行了。
不把手伸到别人的碗里,就是人与人之间最大的慈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