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信公众号“嘤嘤怪工作室”;文/肉唐僧)

关于人为什么要穿衣服,解释有七、八种之多。大同小异的同类项合并之后,可分类为三大派,姑且命名为遮羞派、保暖派和诱惑派。

遮羞派,心里满满地装着修齐治平的道德黄油,目光所及的一切都要厚厚地抹上一层。所以论及衣服的起源与功用,那自然就是人伦纲常。

保暖派,即典型的理工科思维,情感粗砺神经大条。不论什么,都只看有用没用,满脑子功利。在他们看来,穿衣服当然是保暖或者防晒。

诱惑派,说白了就是用动物本能来解释人类的行为,觉得人类“其异于禽兽者几希”,啥文化啊文明的,王八念经,不听不听!

这三大学说,哪个靠谱呢?

遮羞派其实不值一驳,基本逻辑就有问题。因为如果大家都不穿衣服的话,就不会产生羞耻感。所以羞耻感是衣服的结果,而绝不可能是其原因。也就是说,大家是普遍习惯了穿衣服之后,突然有个人没穿,才觉得这样挺害臊的,而不是因为先知道害臊才去穿衣服。

中世纪的欧洲,大家普遍相信性快感就是撒旦附体的症状。为了避免这个不好的情况,主教规定夫妻行房的时候,为杜绝一切不必要的亲昵与抚摸,妻子要用粗羊毛质地的长衣长裤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那个必不可少的小口即可”。也就是说,哪儿都遮住就是不遮羞处。印尼的雅里族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的男人则与中世纪欧洲的妻子们正相反——有钱人用犀牛角套住阳具,没钱的只好用个葫芦——除了羞处哪儿也不遮。所以你看,衣服到底是遮羞还是遮不羞呢?

保暖说其实也很不靠谱。大把的女人,早上出门发现昨天晚上来了寒流,忙不迭的踅回去,脱了秋裤换上肉色单丝和膝上十公分的裙子才肯去上班。而这样的女人,都被信仰保暖说的理科男生娶回家了,真是咄咄怪事。有一样东西可以让保暖说立即破产,就是女性内裤。网上流传一个笑话,说以前是扒开女人内裤看屁股,现在是扒开女人屁股看内裤,丁字裤之普及可见一斑。丁字裤,是保暖用的吗?丁字裤之外,内裤又分两边系带的、中间有洞的、穿上就脱不下来只能撕破的等等几大系列,哪一款是保暖用的呢?

衣服这件事情,真正有智力含量的,就是诱惑派。因为诱惑派被细分为诱惑抵御派和诱惑制造派这么两个分舵。前者以《裸猿》的作者戴斯蒙德·莫里斯为代表,他认为狮子斑马之类有毛的动物群居倒是没啥问题,可是人类褪了毛之后,生殖器没有遮蔽,对异性诱惑太大,房事过频有伤元气,争风吃醋妨碍社会和谐,所以个个都穿上了内裤,以防种族灭绝之悲剧。而诱惑制造派的代表当属德国的艺术史家厄恩斯特·格罗塞,他发现,澳洲某些原始部落的妇女平常都是浑身一丝不挂的,参加性爱party的时候倒要围条羽毛裙子。据此他判断,衣服起源于对异性的诱惑。

如果戴斯蒙德·莫里斯是对的,那人类的褪毛应该是反过来——阴部褪得光溜溜的,其他地方毛都留着。如果是为了挡住小丁丁小妹妹,阴毛不就够用了吗?为啥还要穿衣服呢?说到耻毛,好笑的是,按照莫里斯自己的说法,欧洲女性流行的耻毛样式,有名有款的已经先后有19种之多了。所以耻毛也如内裤一样,主要功用在于产生诱惑也未可知。鲍德里亚说得很有道理——视觉的不充分,是诱惑的根源。毛茸茸的里边乍回事儿?看不清楚!男人的兴趣就这么被激发出来了。

中世纪的荷兰,公共澡堂子里没有存衣箱。那时候的人去洗澡,都是把衣服脱在家里,光着身子步行去澡堂,年轻姑娘亦如此。一只手拿零钱另一只手捂着屁股的,就算是内向害羞的了。全城恬不为怪,也没出过什么乱子。另一个例证是丹麦:丹麦宣布色情杂志合法化之后,一时满大街都是裸体画册,强奸犯罪率短暂上升三个月之后,旋即下降到比以前更低的水平并保持稳定。可见用裸体画册把男人喂个饱,几乎有阉割的效果。为了这个问题,我还专门数了一家黄色网站上的前100张图片,一丝不挂的只有一成不到,其他的,高跟鞋丝袜胸罩或制服,多少都是穿着点什么的。这大概是诱惑制造说最有力的证据了。

那么问题来了。就是,女人从穿着衣服到脱光,和光着身子一件一件地穿上,哪个过程对男人的诱惑大?如果诱惑说成立,那应该是穿衣服的诱惑更大才对。可是,全球各地,流行的都是脱衣舞,没听说哪里跳穿衣舞的。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普通男人们都是行房前看女人脱衣服,行房后看女人穿衣服,状态不一样,所以他们的结论并不能作数。这个问题有发言权的应该是画家,他可以在同样状态下看到一个女人在他面前脱光衣服并穿上。很多画家最终娶了自己的模特儿,雷诺阿、塞尚和莫奈都是这样。据雷诺阿说,90%以上的画家都是在模特开始穿衣服的时候爱上了她。所以还是穿衣服的诱惑大。

女人穿衣服的诱惑,在电影里也经常见到。《毕业生》里经验丰富的罗宾逊太太,勾引本杰明的手法就是在他面前穿黑丝袜。《老枪》里的丈夫因怀疑妻子与游击队长有染,冲进妻子的卧室质问她,正撞见她一点儿一点儿地往腿上卷长统袜,一腔怒火顿时化作绕指柔情。女主角罗密·施奈德也因为这个镜头而迷倒整整一代文艺男,令他们没齿难忘。

1970年,美国女权主义运动的高涨,时装界做出了回应。设计师们想,既然前些日子女人们当众焚烧胸罩,以示解放压迫、男女平等,那么,她们可能也会不喜欢过于性感的超短裙。于是,服装界推出的当年新款是一种“刚过膝盖”的半长裙。时装界一言九鼎的大佬加兰诺斯也发话了:“加长是方向。”然而结果却出人意料:前些日子烧胸罩的那些美国老娘们儿,为了这么个半长裙又上街了,手上的标语写的是:“大腿!大腿!大腿!”朱莉·亨特纳——“维护妇女女性气质和财权组织”的主席——对记者发表了如下看法:“我们决不能让他们既蒙住我们的眼睛,又蒙住了我们的大腿。我知道有些女人只要加兰诺斯一说是时髦的,她们连铁皮盒子都肯穿。我认为这是一种病态……”接着,关于裙子的长短,女人内部也发生了激烈争吵。年轻姑娘们指责那些大腿已经失去光泽并布满赘肉的老女人在运动中掺杂私货,企图趁乱把她们年轻漂亮的大腿也遮起来,居心何其险恶!

这场纷争的结果是:西方妇女普遍穿上了裤子,这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不同的只是:上了岁数的女人们穿长裤,年轻姑娘们穿只包住大半个屁股的“热裤”。于是皆大欢喜———通过穿裤子,达到了男女平等的目的。而女人漂亮的大腿,依然得到了裸露的权利!

加兰诺斯之所以栽了这个大跟头,显然是吃了没有文化的苦。女人是“不打扮,勿宁死”的物种,她们之所以要穿衣服,不过是把全身部件拆分成十几种股票轮番炒作罢了。女人们深谙一个道理:不给男人看什么,男人就会对那部位感兴趣。如果连续三年女人肯穿短裤露出大腿,小腿上却戴个“套袖”,男人对女人的“性趣”肯定就会下移40厘米。

但是那个问题我还是想不明白。就是,为什么全世界都没有穿衣舞表演呢?我觉得应该搞一个,说不定能大火!

人类为什么要穿衣服,似乎还没有一锤定音。但是另一个问题——人类从什么时候开始穿衣服的——却已经有了非常明确的答案。这个问题的解决思路也非常巧妙,即:在全身是毛的动物身上,只有一种虱子。而在人身上,却有三种不同的虱子——头虱、体虱和阴虱。我们已经确切地知道,体虱由头虱分化而来,并且,这一分化的前提,是人类已经普遍穿上了衣服,因为体虱喜欢生活在衣服里,而非皮肤上。这样,科学家们通过检测头虱和体虱的线粒体DNA的差异,就可以精确推算出两种虱子分化的时间,从而得知人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穿衣服的。答案是:19万年前。

《旧约》的创世纪里说,亚当和夏娃是吃了苹果产生了羞耻心,然后才知道穿衣服。这当然是胡说八道。事实是这样:在伊甸园里过着采集生活的男男女女,祖祖辈辈一直都是裸体的,恬不为怪。后来有个女的叫莉莉丝,这女的是个bitch,今天腿上套双丝袜,明天胸上整个奶罩,后天腰上捆一圈蕾丝……因为她深谙鲍德里亚老师“视觉的不充分乃是诱惑之源”的道理,再加上喜欢女上位和叫床,成功上位,把园主亚当睡了。落败大奶夏娃愤然把自己裹得跟个粽子似的,看见哪个女的露点什么出来,就凑上去“shame”、“shame”的叫唤。照道理,夏娃应该是看见哪个女的穿点啥上去喊shame才对,但是怎么整反了呢?假如当年夏娃光着膀子,看见哪个骚货穿点什么就上去给两大耳刮子,我们今天,还幸福地生活在伊甸园里呢……